花炮企业防静电危害九条规定
为严防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由静电导致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烟花爆竹防止静电通用导则》(AQ 4115)和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范静电危害作如下要求:
一、在关键工房出入口安装静电释放装置,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且加注“防静电”字样;督促职工勤洗手、勤触摸静电消除仪。
二、倡导药物线安装增湿防静电系统,并在作业时间段保持开启状态,暂时未安装该系统的,采用工房内铺设湿麻袋等方法,保持工房、路棚地面潮湿,以增加空气湿度减少静电产生;
三、从事关键工序作业的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必须正确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或纯棉工作服)、鞋、袜、帽、手套等静电防护用品,尽量减少身体裸露部分。
严禁穿戴化纤、丝绸、毛料等易产生静电的材质服装和绝缘鞋、鞋垫、手套(含普通橡胶手套)和帽子进入作业场所及作业。
四、作业人员作业时,动作要平缓并勤洗手,建议每20—30分钟洗一次手,以消除静电危害;严禁在作业中做穿脱衣帽、梳头、拖拉物品、跑、跳等易产生静电的动作。
五、作业时,使用的器具应为铜、铝、木、竹等材质,严禁使用铁器、瓷器和不导静电的塑料、化纤材料等器具;
盛装药物时,不应超过容器边缘;操作完成后的原料、药物、半成品须静置2 ~3分钟,再缓慢送入下一道工序。
六、防静电设施设备、材料、装置和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要健全购置、使用、检查、维护等台账。
七、生产区内静电接地设施要健全、有效;
造粒、混药、装药、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应进行静电接地且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
涉药作业场所内的工作台应铺设防静电材料并通过金属导体进行接地,且与金属导体的紧密接触面积应不小于20 平方厘米,地面上应铺设防静电材料且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
严禁采用普通橡胶板代替防静电橡胶板。
八、企业必须选购正规厂家生产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原材料,使用前宜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企业必须配备能够实现对作业人员从触摸静电释放装置到作业全过程的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纠正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