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营造更加安全的宜居环境,近日,罗源县制定出台《罗源县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从源头上杜绝电动自行车入户停放充电、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导致的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方案》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责作用,有序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工作。属地乡镇作为本次行动的实施主体,要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要配合住建、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场所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场所建设、管理工作。三要加强资金保障。通过政府补助、企业投资、社会捐赠、小区公共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多种渠道筹措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运营所需的资金。四要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的重要性及相关安全知识,提高居民的认知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