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编号 |
执法依据 |
项目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批部门 |
审批结果 |
生效日期 |
救济途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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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 |
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 |
陈某 |
350426198707******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 |
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 |
黄某某 |
350426198110******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黄某某 |
350122199104******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5号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四十四条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
福州恒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 |
91350122MA2Y******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 |
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 |
林某某 |
350122197707******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 |
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 |
余某某 |
350122199003******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七条 |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连江县潘渡乡贵泉苑青苗荟幼儿园 |
52350122MJB6******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规定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七条 |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李某 |
350122198307******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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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规定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七条 |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池某某 |
350122197710******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六条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连江县金苑歌楼 |
92350122MA2Y******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规定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七条 |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陈某某 |
350104198610******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杜某某 |
350122197310******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邱某某 |
350122197804******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李某某 |
350122198204******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滕某某 |
350122196110******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