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佳节临近,各乡镇游神、迎神等民俗活动激增,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有效预防烟花爆竹火灾事故发生,长乐大队结合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联络工作机制作用,积极协调区应急管理局和公安局两个职能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对生产、储存、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行动期间,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持续深入辖区各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销售相关仓库和网点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查看储存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是否保持足够防火间距、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配备配足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等方面情况,并通过发放《防火宣传提示》宣传单、粘贴《禁燃烟花爆竹倡议书》《烟花爆竹燃放须知》等方式对经营者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应急局和派出所针对民俗活动烟花爆竹燃放相对集中的重点区域和特殊时段,提前介入,强化部署,积极发动乡镇街道群防群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和禁燃宣传工作,切实做到隐患早消除、火情早发现、事故早处置,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通过此次检查,有效增强了烟花爆竹相关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了烟花爆竹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水平,为保障冬奥和“元宵”期间消防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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