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不针对特定人群、身份,只确定是否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一)因火灾、溺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度伤残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未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或虽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二)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原则上其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三)因解决住房问题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和个人、特困人员;(四)因生活不能自理集中供养或因病住院照料护理需求,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困人员;(五)因生活成本增加,导致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和个人;(六)当地政府认定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七)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八)未纳入低保范围但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九)老旧小区改造个人承担完善类、提升类项目建设费用的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困难计生户、贫困残疾人户;(十)其他基本生活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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