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享受对象: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
4.受理机构:毕业生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220.160.52.58)进行网上申请,各院校负责初审,院校所在地设区市人社部门复核,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院校,各院校在毕业生离校前将补贴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自动比对,若系统审核通过,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若审核不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须上传对应佐证材料(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人证》《扶贫手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以上对应提供一项即可)进行人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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