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在国外死亡如何处理?
(二)死者直系亲属可凭借事发当地医院、警方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该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签证申请人应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如实陈述,以确保申请顺利。一般情况下,各国对此类签证申请提供一定便利。但根据签证主权原则,该国使领馆亦有权拒绝颁发签证而不说明理由。
(三)赴国外处理善后所涉及的国际旅行(护照、签证、机票)及在当地食宿、交通、翻译等问题,均需由派出单位或家属自行安排。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可应要求提供翻译、律师名单,有关费用自理。
(四)对于死因明确的正常死亡,死者家属应配合派出单位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自行依照当地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善后。对于非正常死亡,通常死因需在法医进行遗体解剖后才能作出。如家属对死因有异议,可聘请当地律师要求当地执法、司法部门进行调查,具体做法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咨询。使领馆不能调查死因,也不能就死因等问题出具证明,可应家属要求提供律师名单或向当地有关方面转达家属关切,有关聘请律师及其它相关费用由家属自理。
(五)如家属需办理亲人死亡有关保险理赔,请提前向相关保险公司询问所需材料的详细要求。领事官员可介绍当地实际情况、以往处理类似案件经验,并为您办理相关材料在当地的公证和领事认证手续提供建议和帮助。
(六)如家属希望携带死者骨灰回国,请向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和航空公司咨询所需文件,如需为相关工作办理领事认证,请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
(七)如家属希望将遗体运送回国,可通过当地殡葬公司承办,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可应要求提供当地殡葬公司名单,也可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安排。该中心电话:010-65942911/63539422/63565316;邮箱:chinafuneral@yahoo.com、chinafuneral@163.com;网址:http://www.zgbzxh.org;传真:010-63539422/ 63565316。运送遗体的费用由家属自理。
(八)如果死者的直系亲属在国内因故(如无足够旅费、被拒签等)不能前往当地处理后事,可委托在当地人员代办善后事宜(使领馆不能代办),可向使领馆咨询相关问题。
(九)由于各国法律法规不同,如家属长期不处理遗体,驻在国有关部门可能根据其国内相关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自行将遗体进行埋葬或火化。
(十)涉及死亡案件的善后处理时间可能很长,如家属无法在当地长期停留处理,建议委托当地律师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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