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海洋养殖辅助工船智能化关键技术及产业应用”等195项省科技计划项目予以立项。现将补助经费下达你们,具体项目经费及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1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等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加强监督和管理。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本次下达的科技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2.2024年福建省高校产学合作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表(市级)
3.2024年福建省引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表(市级)
4.2024年福建省支持设区市农科院所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表(市级)
5.2024年福建省对外合作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表(市级)
6.2024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表(市级)
7.2024年福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新型研发机构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经费表(市级)
8.2024年福建省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经费表
9.2024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经费表(市级)
10.2024年福建省星创天地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经费表
1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