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科技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技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按照《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科技部对科技统计工作的有关部署,我厅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工作。
一、调查内容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二、组织实施
2024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开展。由省科技厅战略规划处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安排如下(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2024年12月—2025年1月,培训和布置;
2025年2月—3月,基层填报;
2025年3月1日—3月8日,各设区市科技局、省农科院和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收表、审核与汇总;
2025年3月中下旬,全省审核与汇总。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2025年8月,培训和布置;
2025年8-9月,各设区市科技局收表、审核与汇总;
2025年10-11月,全省审核与汇总。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2025年1-2月,项目清单核查;
2025年3月,各地市数据收集和填报;
2025年4月,省级审核与汇总。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2024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战略规划处
林瑞明,0591-87881835
曾金埕,0591-87862395
附件:2024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