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安监政法〔2015〕59号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72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省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46件、保留68件、适时修改19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省安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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