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加强地表水环境监管,确保全市地表水环境持续保持优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流域水质稳定。
1.加强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要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协调卫生健康和建设部门,共同做好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
2.强化地表水环境质量跟踪预警。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密切关注辖区主要流域、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和水质自动站监测情况,发现异常将第一时间通报属地政府并开展人工加密监测,全力配合属地政府及时查明原因,消除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3.提前部署重点湖库藻类防控工作。针对往年春夏季节容易出现蓝藻的重点湖库,相关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加强藻类跟踪,做好污染管控,避免气候转暖后藻类异常繁殖,确保重点湖库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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