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 长:李子萌
联系电话:87115812
主要职责:
管理有关生态环境项目、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系统各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的政策、规划、规范。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预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和发布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信息。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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