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包括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支持企业新增纳统升级、助力企业拓展市场、保障企业用工稳岗、加大工业项目建设和招引力度、加强企业协调服务等六条措施,要点内容如下: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2024年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2024年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奖励采用财政补贴,通过电网公司代发的方式兑现。
支持企业新增纳统升级: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2024年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符合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可叠加享受。
助力企业拓展市场:对2024年通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工业产品供需对接活动的举办单位,按照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每场最高30万元奖励。
保障企业用工稳岗:对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可申请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可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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