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扎实做好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结合《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市科技局联合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等五家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二、适用范围
市属国有企业。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认真贯彻省四部门文件,围绕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功能,引导国有企业坚持自主研发、合作攻关和成果转化等“多条腿”走路,加快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对标四部门文件,从四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激励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针对当前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不平衡等问题,提出建立研发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完善多元化研发投入机制、突出业绩考核的创新激励机制等3条举措。
二是支持国有企业开展有组织的创新活动。针对当前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出组织企业加大科研攻关力度、设立市属企业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支持企业构建科技创新平台、构建创新型企业培育体系、实施基金群战略支持国企创新等5条举措。
三是促进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针对当前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活、质效不高等问题,提出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3条举措。
四是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保障体系。针对当前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提出健全科技创新组织保障、强化科技人才支撑等2条举措。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政策处,联系电话8333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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