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创意产业科技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2]26号),为了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必需通过申报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重点推荐上年度实际纳税额不低于10万元企业的项目(附上税务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2、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4日,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络推荐截止日期为6月8日。
其余事项请看附件通知。
附件:《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创意产业科技项目的通知》
市科技局高新工业处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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