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中医院:
按照《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基本要求》《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你院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进行考核验收。经审查,认为你院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在机构选址、人员资质、设备设施、药品管理等方面,均已具备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条件,同意你院设立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地址位于闽清县梅城镇体泉巷3号,请你院按照规定做好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日常管理工作。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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