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的通知
榕司〔2025〕30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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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一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以开展“奋勇争先”行动为抓手,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锚定司法行政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使命任务,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等为发力点,以司法行政新的改革实践助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在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中奋勇争先,多作贡献。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
(一)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示范带动作用,深化新时代机关基层党组织“堡垒工程”建设,持续加强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持续探索创新主题党日、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志愿服务等有效形式,树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体两面”理念,擦亮党建品牌。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机构党组织在管理决策中的作用,引领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更加自觉把“两个拥护”作为从业基本要求。
(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发现、识别和应对司法行政领域风险特别是网络舆情风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正面引导和舆情管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护航经济社会建设,在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
(一)围绕中心发挥职能作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围绕乡村振兴、两岸融合、营商环境、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高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积极维护经济社会安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多形式大力开展全社会普法宣传教育,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工作要求,做好涉黑涉恶重点人群管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做好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化解。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奋勇争先专项行动”,深化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等活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探索完善涉台法律服务供给,更好地为海峡两岸经贸以及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关于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法治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推动提升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三、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在擦亮福州“法治名片”上持续发力
(一)高质量统筹推进依法治市。统筹推进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后半程任务,做好验收评估等工作,扎实做好第一、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地区(项目)“回头看”相关工作,按要求开展好第三批全国示范创建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全面提升市县法治建设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
(二)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开展法规规章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立法质效。
(三)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增强行政复议分流行政争议能力。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用足用好行政复议意见书机制,推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做好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探索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机制,深化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大备案审查力度,深化规范性文件专家协助审查机制,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合力。加强涉企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持续助力民营经济发展。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法治督察、执法监督工作职责,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推动“综合查一次”、片区联合执法等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提升执法效果。
(四)深化推进“八五”普法。做好“八五”普法终期验收和“九五”普法谋划,持续推行“五个一”工作法,精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优化打造“我执法我普法”全媒体栏目、《攀讲说法》等具有福州地域特色的广播电视类精品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深化“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创建,打造普法品牌集群效应。精心组织开展2025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专项活动。持续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力打造福州地域特色的“蒲公英”法治品牌。
四、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在助推平安福州建设上持续发力
(一)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防范风险,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深化“百所千会大调解”专项行动,加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力度,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有条件的村(居)配备专职调解员比例。探索建立行专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案件管理等工作制度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调解案件数量和质量。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13个示范所为标杆,全面完善司法所制度建设。抓好医患纠纷调解,提高办案效率和结案率,保持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
(二)持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扎实推进全国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做实做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分类分级管理,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结合开展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有序推动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精心谋划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主题宣传月活动,扩大社区矫正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深入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提高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水平。
(三)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中政委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意见和省厅实施办法,聚焦刑释人员释前、释中、释后,突出做好衔接、走访、教育、帮扶等环节工作,落实落细纠纷化解、动态评估、分类管理、“双列管”等举措,协调帮助落实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困难救济、过渡安置等政策,联合公安机关落实联合走访、分类帮教,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预警干预,确保教育管控到位,预防极端案事件发生。
五、深化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法治惠民上持续发力
(一)持续培育福州“148”品牌。推动福州“148”品牌培育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掘培树各类特色优势典型项目,做好优秀经验的提炼提升和复制推广。进一步纵深推进12348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推进实体平台拓展和延伸,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探索开展多元法律服务。
(二)着力优化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趟”改革,不断拓展金融、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兴公证业务领域,打造新时代福州特色公证法律服务品牌。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落实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制度,切实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适时指导市司法鉴定协会开展第四次会员大会暨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打造“宋慈讲堂”品牌,扎实组织开展实施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严格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健全监管机制,压紧压实属地司法行政监管工作责任,将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与执法检查、专项治理、查办案件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执业行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
六、强化能力作风建设,在锻造司法行政铁军上持续发力
(一)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大练兵,开展2025年“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暨干部培训计划,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本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紧扣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加大紧缺实用和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针对退休空缺岗位,采取考录、招聘、调动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多渠道招才引智。
(二)狠抓作风建设不松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推动全系统“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常态化、规范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落实8小时外管理监督制度,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